失業給付 最長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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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給付 最長九個月

文章阿桑 » 2009-05-20, 17:40

【經濟日報/理財百科 文:呂郁青 】
立法院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案,失業給付期限從現行六個月,放寬為45歲以上中高齡失業者與身心障礙者,最長可請領九個月。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提醒除了失業給付延長,失業勞工如果扶養無工作收入配偶、未成年或身心障礙子女,失業給付的金額還可依平均投保薪資60%再加給10%、最高可加給20%,等於最多可以領到勞保投保薪資的八成。 林由敏說,失業給付延長可舒緩長期失業勞工的經濟壓力,建議失業勞工多參加各項培訓課程,磨練自己的專業。

立法院日前已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案,延長失業給付請領期限,超過45歲以上的中高齡失業勞工或身心障礙者,將可領取最長九個月的失業給付。 根據主計處統計,近六個月國內的就業人口減少24萬人,但是失業人數只有增加17萬人,顯示離開職場的人並未全數成為失業者,而是隱藏失業人口,未來這些隱藏失業人口重新回到就業市場求職,便可能推升失業率。

林由敏表示,失業給付鬆綁對失業勞工來說是大利多,藉由延長失業給付舒緩中高齡勞工、身心障礙勞工失業期間的經濟壓力。
此外,政府也提供許多職業訓練項目,接受全日制職業訓練的失業民眾同樣可以領到相當失業給付金額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失業民眾不妨依據自己的興趣專長,為自己的職能加分。
『 難 』
相愛容易相處難 相處容易了解難
了解容易互動難 互動容易開口難
*人與人相處 ︰ 最重要的是了解 ﹗最可貴的是諒解 ﹗最悲哀的是誤解 ﹗
阿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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