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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未滿7歲童上下車臨停無3分鐘限制

文章發表於 : 2021-02-05, 11:01
獅子貓貓
在新增接送未滿7歲兒童上、下車,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部分,為減少執法爭議,已與內政部警政署共同制訂執法認定原則,並請警政署轉知所轄警察機關進行相關執法教育訓練。

交通部說明,原本就有對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不受臨停3分鐘限制的規定,現在擴大適用對象至未滿7歲兒童,但不受3分臨停限制僅限於接送期間,不包含等待時間。

交通部說,紅線仍禁止臨時停車接送上下車,但是沒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的情形,則可視個案具體事實,可免予舉發。

另針對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及裝載危險物品未依規定車道行駛的罰鍰,提高上限,由新台幣90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

加重罰鍰,是為了降低行駛中車輛裝載物掉落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風險,同時提高貨物運送人員及駕駛人對於貨物的裝載固定、捆綁方式應有的基本知識及安全駕駛的觀念。

交通部請公路總局近期完成製作「車輛安全裝載貨物指引手冊」及相關宣導摺頁,以10種常見散落物態樣並對應車型案例,搭配圖文說明、對照表及叮嚀方式編定,讓貨車駕駛人更加清楚知道如何穩妥裝載貨物。